徐州市泉山区适龄儿童及重点人群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14   浏览:275


为进一步控制麻疹疫情,扎实做好麻疹防控工作,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市疾控中心《关于扎实做好麻疹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徐疾控〔2017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麻疹发病趋势,决定于2017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适龄儿童及重点人群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活动,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适龄儿童及重点人群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进一步减少易感人群,形成更大范围的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

 1、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应种人群的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2、重点人群和重点单位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达到95%

二、目标人群与使用疫苗

 1、重点人群和集体单位:根据我区近几年麻疹发病情况及趋势,决定对中国矿业大学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届新生,按照知情同意原则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

 2、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1)已知对含麻疹成分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3)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4)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5)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时不能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3个月以上方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在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对于应种对象在查漏补种期间,如遇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满28天后尽快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查漏补种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三、时间安排

 1、摸底、预约阶段:20173月上旬落实适龄儿童调查摸底、登记与核查工作,做好疫苗分发和冷藏运输等工作,填写并上报登记表。

 2、现场接种阶段:20173月中旬,全区统一开展现场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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