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人群体检及第三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时间:2011-10-09   浏览:195

关于重点人群体检及第三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为了不影响体检的后续工作,此次重点人群体检工作将于1015日结束,请应体检且尚未体检的教职工务必于1015日之前体检完毕。

由于医院新生军训期间各项工作较忙,同时还有部分教职工没有进行体检,故重点人群体检费及第三季度医药费报销工作暂定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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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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