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10-05-16   浏览:6753

一、凡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仪器设备,统一归学院管理,医院应及时登帐建卡,交使用科室定人保管。

二、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和检修有专人负责。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三、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检测。

四、仪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如确需拆卸修理或改装作其它用途者,必须按三级管理权限报批,同时将变动的详细情况报设备科备案,以便更改帐卡。

五、对闲置、可供外调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向设备科报送清单,以便调余补缺。院内调拨由调入、调出单位商妥后,到设备科办理调拨手续,严禁不办手续乱拉乱用。

六、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移动或调换。

七、院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持正式介绍信向设备处洽借,医院不得自行向院外单位出借。

八、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需由使用单位组织三人以上技术鉴定小组鉴定,填写报总收入申请单一式三份,医院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交设备科汇总上报审批。仪器设备批准报废后,由设备科通知报批单位,方能注销帐卡。已报废仪器设备应保持其完整性,有供应科回收,任何人不得拆卸。

九、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上报。按“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十、仪器设备上粘的固定资产标牌,任何人不得乱撕乱画,发现脱落要及时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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