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报告制度


时间:2010-05-16   浏览:4778

一、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 、门诊均设疫情报告员,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二、住院医师或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时,必须做好住院病历及门诊日志记录,并立即填报传染病疫情卡。

三、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每天收集疫情,分类登记,并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疫情,即

1 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 一旦出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疾病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新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特殊疾病的疫情报告

1、性病的报告:一旦确诊法定报告的八种性病,收到疫情报告卡于6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网络报告后每周末将报告卡送区疾控中心保管。

2、发热病人报告:每周一上午9点前准确、完整的收集汇总周一至周七的发热病人数据,并于9点前完成录入和上报。

3、腹泻病人报告:从5月份的第一周至10月份最末一周进行腹泻病人周报告;每周一上午9点前准确、完整的收集汇总周一至周七的发热病人数据,并于9点前完成录入和上报。

4、每月5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对原卡片进行订正报告。

五、杜绝迟报、漏报、缺报;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员,每月25日至30日下科室核对疫情,检查漏报、迟报情况并更正误报,然后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并注意保密。在传染病漏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六、传染病报告卡需保留三年。

      七、为鼓励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临床科室医师,凡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由预防保健科统计,报财务科发放。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计入季度工作质量检查,与科室奖金挂钩。

急诊电话:0516-83889095    邮箱:xyy@jsvi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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